他人的私事,自有他人解决。如果说当局者迷则也罢了,可是明明当事人心如明镜的时候,旁人却一味地评论,或怨之,或怒之,自诩为朋友之情,标榜正确之理,可最终对当事人没有哪怕半分作用。往好的方面说,是热心肠对朋友处境的着急;往坏了说,就有些可恶了。不管怎样,当事人往往便在犹豫不决中错失良机。

因此我倒是觉得,朋友的话,既然当事人自己并非糊涂透顶,也明白处境,那么就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为其谋断,助其选择,真真在“术”上做些帮助,总比老是站在“道”的层面上进行评价要好得多。

当然,只是一己之见而已。

PS:有时候人的确很奇怪,既可以在悠闲的三月一文不发,也能在繁忙如狗的四月有兴致写博。明明现在连好好看Google Reader的时间都很难挤出来……